2015甘肅慶陽市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公告
本次考試不指定教材,不委托任何單位(機構)舉辦任何考前輔導班。
考生必須持身份證、準考證原件進入考點、考場參加考試,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三)初選、體檢、公示
各縣(區)根據各崗位招考指標和考生成績,由到低分依次排序,確定擬錄取人員名單。各崗位招考指標末位考試成績出現并列時,由各縣(區)采取加試的辦法確定人選,或由縣(區)向市考務辦提出并列人員一并錄取的申請,經市考務辦研究報省考務辦同意后一并錄取。其中“三支一扶”超出指標的人員生活補貼等待遇由縣(區)財政負擔。擬錄取人員名單確定后,各縣(區)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標準組織體檢,體檢合格者,經公示后,于7月30日前將錄取人員書面報告、《進村社區上崗信息備案表》、《三支一扶擬錄取人員信息匯總表》、《資格審核表》、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的《就業報到證》(《擇業通知書》)原件及復印件、畢業證、戶口簿(戶口遷移證)、放棄人員情況說明等材料報市考務辦進行復核。因婚被錄取的考生,除提供以上證件外,還需提供結婚證、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
(四)審批、上崗
“三支一扶”人員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審批,“進村社區”人員由市人社局審批,報省上備案。所有人員審批后,由各縣(區)組織崗前培訓,培訓合格者安排上崗。
四、措施
(一)“三支一扶”人員
1、“三支一扶”人員服務期限兩年。服務期間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省人社廳統一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服務期間上述費用及管理經費由省財政承擔,縣(區)人社部門負責發放,并按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三支一扶人員生活補貼標準的通知》(甘人社通〔2013〕128 號)要求,及時落實生活補貼,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基本醫療保險。
2、按照甘人通〔2006〕59號和甘人通〔2006〕61號文件精神,服務期滿后,自愿在基層繼續工作,綜合考核合格者,經市人社局審批,縣(區)人社局按照專業對口、就地就近的原則,安排到鄉鎮教育、農牧、水利、衛生和扶貧等非參照事業單位工作,執行相應學歷轉正定職工資。服務期限合并計算為工作年限。
(二)“進村社區”人員
1、進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納入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干部管理范圍。人事檔案由縣(區)人社部門管理,工資按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標準執行。
2、從事進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試用期1年。試用期滿后,由縣(區)人社部門會同鄉鎮(街道)、村(社區)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繼續留用,執行相應學歷轉正定職工資,不合格者自主擇業。
咨詢電話:
慶陽市人社局:0934-8683373
西峰區人社局:0934-8222735
慶城縣人社局:0934-3222536
寧 縣人社局:0934-6622297
鎮原縣人社局:0934-7126261
環 縣人社局:0934-4421424
華池縣人社局:0934-5121552
合水縣人社局:0934-5521511
正寧縣人社局:0934-6121514
原標題:關于2015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和進村社區工作的公告
點擊下載>>>
2015年甘肅省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考試報名信息登記表
慶陽市考務辦公室
2015年5月2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