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怒江州教育體育系統招聘事業人員公告【招218人】
九、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從高到低的順序、報考者和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的考生。若出現筆試成績(含加分)相同的,《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勝出;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也相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高的勝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也相同則需通過加試確定進入體檢環節的人選。
體檢工作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委托怒江州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資格,不再進入后續招聘程序。空缺的名額,在本崗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含加分)排名順序進行遞補。
十、考核考察
按有關規定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考核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人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的名額,在本崗位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含加分)排名順序進行遞補。
十一、公示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將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只對公示期內反映的情況進行核實,不受理后續的舉報。為保護考生權益,舉報人必須實名舉報,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匿名舉報不予受理。
十二、聘用
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組織擬聘用人員填寫《云南省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審批表》。審批后由各級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分別到州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聘用手續。
十三、紀律
考試工作中,各招聘單位必須嚴格執行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的規定,切實做好招聘工作,如有弄虛作假的,必須嚴肅查處。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招聘的被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相應的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四、監督
怒江州各級紀委監察部門和組織、人社部門的干部監督機構對我州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并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十五、重要提示
(一)考生要關注公告。請報考人員關注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如崗位取消、遞減情況、資格復審、遞補等報考人員應當知曉的事項均將在上述網站公告。所有事項凡在網站公告即視為報考人員已經知曉。
(二)考生要確保通訊聯系方式真實有效并保持暢通。因考試過程中的特殊事項可能通過電話方式通知報考人員,請報考人員確保報名填寫聯系方式真實有效,如報名后聯系方式變動請及時告知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因所填寫聯系方式不能取得聯系視為報考人員已知曉所通知事項。
(三)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考試輔導培訓,請考生警惕,避免上當受騙。
十六、本公告由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
2020年怒江州教育體育系統公開招聘事業人員考試計劃職位表.xls
怒江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0年6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