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半年黑龍江哈爾濱音樂學院招聘公告【招15人】
(二)資格審查
1.審查時間:2020年6月29日9:00至7月10日16:00。
2.資格審查結果采取電話、短信或郵件回復的方式通知。碩士崗位,同一崗位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低于3:1的,則縮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對于急需緊缺的崗位,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進入考試程序。
(三)現場確認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請按照如下要求進行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及地點
根據疫情防控情況和學院工作安排通過學院網站另行通知。
2.確認材料
(1)與報名提交材料一致,需提供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參加考試時演奏的自選曲目列表打印件及電子版。
(3)應聘作曲教師崗位的須提交本人作品3首,其中1首為大型曲式結構的管弦樂(至少是雙管編制)作品,并提供樂譜和音響資料。
3.現場確認核查后,各類證件、證書等原件返還應聘人員本人;相關證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存檔備查,恕不退還。
4.未按期參加現場確認的應聘人員,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材料不全的應聘人員,不予現場確認。現場確認通過者,方可參加考試。對于不符合應聘條件、虛報瞞報應聘材料的應聘人員,將被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
5.通過現場確認的應聘人員,由工作人員現場發放準考證。
(四)考試
1.考試時間和地點
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需結合疫情防控形勢需要確定,請應聘人員關注哈爾濱音樂學院網站(http://www.hrbcm.edu.cn/)的通知。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
2.考試形式和內容
(1)管弦系、鋼琴系、音樂學系、作曲系、舞蹈教師崗位
應聘管弦系、鋼琴系、音樂學系、作曲系、舞蹈教師崗位的考試采取專業技能考試和課堂教學試講的方式進行,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員,試講前需進行心理測試。
① 專業技能考試
專業技能考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由學院組織實施。根據專業技能考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以招聘崗位人數3:1的比例確定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則相應擴大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專業技能考試成績低于85分者不予錄用,成績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時,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選比例。擬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②課堂教學試講
課堂教學試講計分方式為百分制,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錄用。
③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專業技能考試成績×70%+課堂教學試講成績×3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④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以專業技能考試成績高者優先。
⑤具體考試內容及相關要求詳見《哈爾濱音樂學院2020年上半年公開招聘教師考核辦法》(見附件4)。
(2)思政課教師崗位
應聘思政課教師崗位的考試采取筆試和課堂教學試講的方式進行,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員,試講前需進行心理測試。
①筆試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以招聘崗位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成績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時,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進入面試人選比例。擬進入課堂教學試講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②課堂教學試講
課堂教學試講計分方式為百分制,成績低于70分者不予錄用。
③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50%+課堂教學試講成績×5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④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
(3)黨政管理崗位
應聘黨政管理崗位的人員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方式,先進行筆試、后進行面試,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應聘者,取消應聘資格和錄用資格。進入面試人員,面試前需進行心理測試。
①筆試
筆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方式。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從高到低的順序,原則上以招聘崗位人數3:1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末位出現并列的,則相應擴大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用,成績合格者不足3:1的比例時,經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適當降低進入面試人選比例。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3個工作日。
②面試
根據不同招聘崗位的需要進行面試,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等考核方式。面試滿分為100分,成績低于70分者或面試評委中三分之一(向上取整)及以上評委評定的分數在70分及以下的,視為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
② 總成績計算方式
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折算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④按應聘人員總成績由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若應聘人員總成績出現并列,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六、考核
學院對課堂教學試講和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進行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檔案情況和工作實績等考核,同時對應聘者資格條件進行復查,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七、體檢
學院對課堂教學試講和面試通過的應聘人員統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八、公示
根據考試、考核和體檢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學院在哈爾濱音樂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hrbcm.edu.cn/)上對擬錄取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九、錄取
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學院確定錄用人員并為其辦理相應手續,并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
十、享受待遇
(一)被錄用的應聘人員予以落實事業編制,享受國家和黑龍江省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及學院正式在編教職工的相應待遇。
(二)符合學院引進高水平人才條件的,按照《哈爾濱音樂學院人才引進暫行辦法》,由學院審批,享受相應待遇。
(三)引進博士人才待遇
(1)提供安家費人民幣20萬元;
(2)提供儀器設備和科研啟動經費人民幣5萬元;
(3)對于哈市無住房者,每年提供住房補貼人民幣1.5萬元,提供四年;
(4)如符合學院副教授評聘條件,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聘任副教授職稱。
十一、相關說明
(一)應聘人員在辦理入職手續時,需提供本科、碩士、博士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并按時轉遞個人人事檔案,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報到證原件,否則學院不予錄用。
(二)留學回國人員辦理入職手續時,須提供教育部認證的學歷認證書、留學歸國證明,并按時轉遞個人人事檔案,否則學院不予錄用。
(三)凡在公示期、考核及入職后試用期內,檔案審查過程中有弄虛作假行為或不符合相關規定及錄取原則的,取消錄用資格。
(四)對新錄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應屆畢業生為一年)。試用期滿學院將組織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錄用人員須服從學院對崗位的安排和調整。
(六)本公告由哈爾濱音樂學院人事處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學院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十二、聯系方式
聯系人:哈爾濱音樂學院人事處 宋老師
聯系電話:0451-58597618
監督電話:0451-58597656
學院網址:http://www.hrbcm.edu.cn/
電子郵件:zhaopin@hrbcm.edu.cn
地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松北區學子街3179號哈爾濱音樂學院人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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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上半年哈爾濱音樂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x
2.2020年上半年哈爾濱音樂學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doc
4.2020年上半年哈爾濱音樂學院公開招聘教師考核辦法.doc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