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陜西漢中市振興計劃招聘資格復審通知
根據《2015年陜西省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現將資格復審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在報名網站報考我市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招聘崗位資格初審合格的應聘人員。
二、資格復審時間:6月2日—6月4日(8:30-17:30)。資格復審期間,應聘人員的個人安全責任自負。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棄權。
具體資格復審時間按應聘人員所報考崗位的縣區安排如下:
1、6月2日:漢臺區、洋縣、略陽縣、留壩縣
2、6月3日:南鄭縣、西鄉縣、寧強縣、佛坪縣
3、6月4日:城固縣、勉縣、鎮巴縣
三、資格復審地點:漢中市行政服務中心(漢中市漢臺區民主街市政府院內)
四、資格復審需本人持以下證件:
1、打印的網上《報名表》(網上報名時,按要求打印)?!秷竺怼讽氂肁4紙打印,并在《報名表》誠信承諾書欄內親筆簽名。
2、就業相關手續。
(1)未就業畢業生:持無就業單位的《全國普通高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全國普通高校本??飘厴I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存放在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所屬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可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出具未就業證明。)
(2)已就業人員:行政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持工作單位及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報考的證明(教育系統的工作人員須持工作單位、同級教育局和人社局同意報考的證明);企業職工持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自謀職業人員持檔案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的證明。
3、《普通高校畢業證》原件。
2015屆畢業生尚因未辦理畢業和就業手續無法提供畢業證和未就業報到證的,可持簽字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交我局審查,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的該表原件我局將留存備查。
4、《身份證》原件(與報名時證件一致)。
5、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
(1)報考教師崗位的需持教師資格證原件或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陜西省中小學教師資格教育基礎理論知識考試成績單(要求4科全部合格)
(2)服務期滿的“西部志愿者”持團市委的證明;服務期滿的“選聘到村任職”需持市委組織部的證明;服務期滿的“特崗教師”需持市教育局的證明。
資格復審時,將按照招聘公告和應聘人員所報考的崗位條件要求進行審查。應聘人員所持證件若與公告或所報考崗位的條件要求不符、報名信息虛假的,取消考試(核)資格。被取消考試(核)資格的,責任自負。
通過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我局將在其打印的網上《報名表》上簽章,作為參加考試(考核)的依據。請應聘人員妥善保管,直到本次招聘工作結束。
五、資格復審的確認
資格審查通過的應聘人員請及時在交費處進行復審確認及繳費。考試收費標準參照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錄用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收費等有關問題的通知》(陜價費調發[2001]89號)批準的每人每科50元標準收取。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為6月4日17:30。未按期進行復審確認并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復審后通過的應聘人員名單、考試(考核)時間和安排等事項,敬請關注本網站!
原標題:2015年漢中市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招聘工作人員資格復審有關問題的通知
漢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2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