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湖北恩施州紀檢監察系統遴選面試公告
按照《恩施州紀檢監察系統2015年遴選工作人員公告(第一號)》精神,現就全州紀檢監察系統2015年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組織
州紀委監察局遴選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由州紀委監察局組織。各縣市紀委監察局遴選工作人員資格復審及面試工作由有關縣市紀委監察局會同組織、人社部門按相關規定程序組織,并在本縣內另行發布公告。
二、州紀委監察局資格復審時間及地點
面試考生攜帶相關資料于5月29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到州紀委三樓大會議室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等材料。
三、州紀委監察局面試時間及地點
報考州紀委監察局的面試考生于5月31日(星期天)上午7:30前攜帶筆試準考證、身份證到州紀委機關三樓小會議室報到、參加面試。
四、有關要求
1、請考生按時參加資格復審,超過資格復審時間未到的考生視為棄權。因考生棄權或資格復審不合格出現空缺的,將從到低分依次遞補合格者參加面試。
2、面試考生在面試前應保持通訊暢通,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不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棄權,并不再進行遞補。
3、考生候考期間要遵守相關紀律,自覺聽從候考室工作人員的指揮,不準擅自離開候考室,不準在候考室內喧嘩吵鬧。
4、考生正式參加面試時,只報抽簽序號,不報姓名。不得攜帶任何通訊工具,不得穿奇裝異服、工作制服和佩戴任何標志性飾物。
5、面試結束后,考生不準返回候考室,不準在候考室附近停留議論,不準以任何方式向其他考生泄露試題。
原標題:恩施州紀檢監察系統2015年遴選工作人員公告(第四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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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恩施州委組織部 恩施州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5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