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宣恩縣紀委監察局信息中心遴選5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縣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公開遴選5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宣恩縣紀委監察局信息中心工作人員5名。
二、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全縣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
(二)報考人員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至2015年12月31日;
3、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4、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5、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年齡計算至2015年12月31日;
6、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身體健康;
8、符合遴選職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按照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3、試用期內的新錄用人員;
4、曾受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處理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報考程序
(一)報名時間
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至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
(二)報名方式
各單位對遴選工作要高度重視,積極支持配合。符合遴選條件的報考者由個人申請并經所在單位同意后,攜帶《報名表》、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復印件,兩張1寸登記照到縣紀委(706室)進行現場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縣委組織部進行資格復審。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遴選資格。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參加面試人數按遴選職位數3:1的比例確定。綜合成績按照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遴選職位的報名人數與擬遴選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經遴選部門與縣委組織部協商,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3:1,低于3:1的取消相應招錄職位數。
(一)筆試
1、筆試內容。筆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和其它能力。
2、筆試時間和地點。以遴選單位通知為準。
3、成績查詢。筆試結束兩個工作日后可通過電話查詢,查詢電話:5824234。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