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肅平涼市崆峒區選拔190名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企事業單位從事服務工作公告
根據平涼市人社局《關于2015年招募高校畢業生從事支教支農支醫支企工作的通知》精神,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就崆峒區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從事服務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名額
1.本次計劃選拔大專(高職)及以上普通高校畢業生190名,其中:區招基層事業單位服務崗位(支教、支農、支醫)選拔服務生120名,支企服務崗位選拔服務生70名。
2.參加2015年全省“大學生村官”選拔考試未錄取的考生,單獨組織報名。基層事業單位服務崗位(支教、支農、支醫)選拔名額根據報名人數按比例在計劃外另行分配。具體名額計算方法為:未錄用“大學生村官”支教支醫支農名額=120÷今年省招1萬名未錄用畢業生本次報考“三支”人數×今年未錄用“大學生村官”畢業生本次報考“三支”人數(逢小數均“進一”取整)。
二、選拔范圍、條件及程序
(一)“支教、支醫、支農”崗位
1.選拔范圍
選拔范圍為2002年以后畢業尚未就業,持《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并按規定進行了注冊登記的崆峒區生源(不含工業園區)普通高校專科(高職)及以上畢業生。同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政治素質好,熱愛祖國,擁護黨的基本路線和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參加2015年全省“民生實事”和“基層服務”就業項目選拔考試,并取得《公共基礎知識》測試成績;
(3)服從工作需要和組織調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本人自愿到企業、鄉鎮基層事業崗位工作。
2.選拔崗位專業要求
(1)區招“支教”服務生:須為中小學、幼兒園教育相關專業,到農村中小學、鄉鎮幼兒園從事教育工作。從事“支教”崗位服務工作的非師范類專業高校畢業生,須有教師資格證或取得省教育廳面向社會組織的教師資格考試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兩門課程的合格證;師范類專業畢業生可直接“支教”。
(2)區招“支醫”服務生:到鄉鎮衛生院從事服務工作。從事“支醫”崗位服務工作的畢業生,須為臨床醫學、護理、醫學技術類及相關專業。
(3)區招“支農”服務生:到鄉鎮涉農站(所)、中心從事服務工作。從事“支農”崗位服務工作的畢業生,須為非師范類、非醫學類專業。
3.選拔程序
(1)組織報名:
①報名時間:2015年11月16日至20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②報名地點:平涼市崆峒區人社局(崆峒區東大街10號)
③報名方式及提供資料:采取現場報名的方法組織報名和資格審查,報名時須持本人身份證、《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畢業證、家庭戶口本等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并填寫《報名登記表》。如果本人因故無法回生源地參加報名,可委托親友攜帶以上資料代報。
(2)選拔錄用
①本次選拔只組織報名,不單獨組織考試。在參與報名的高校畢業生中,按照參加2015年全省民生實事和基層服務就業項目考試畢業生筆試成績中的《公共基礎知識》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名,按選拔名額確定擬錄用人選,名額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錄取。對于《公共基礎知識》測試成績排名靠前,未按規定時限現場報名的高校畢業生,視為主動放棄本次選拔資格。
②將2015年省招“大學生村官”就業項目報考畢業生《公共基礎知識》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名,按分配名額依次錄取,名額末位成績并列者一并錄取。
(3)復審體檢:擬錄用人選確定后,須對報考資格和條件進行進一步復審,對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取消其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照新錄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在區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組織體檢。
(4)公示培訓上崗。經復審、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崆峒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由區人社局組織崗前培訓并安排上崗,并按程序報市人社局備案。
(二)“支企”崗位
1.選拔方式:采取組織區屬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和中小企業進行雙向對接洽談招聘會的方式進行選拔,應聘高校畢業生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
2.招聘時間: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8:30-18:00)。
3.招聘地點:平涼市崆峒區東大街小學。
4.招聘企業及選拔對象:區屬中小企業和崆峒區生源應往屆未就業高校畢業生(不含工業園區生源)。
5.其他事項
①申報參會招聘企業,應按照區人社局下達給企業的“支企”服務生選拔指標等額簽約確定應聘高校畢業生。指標內簽約人員,經區人社局審核,按規定享受服務期間待遇和相關扶持政策;超出指標簽約的高校畢業生工資及福利待遇由企業承擔。
②企業招聘崗位及專業需求詳見招聘現場。
③參會畢業生應聘時需攜帶畢業證、報到證、身份證、家庭戶口本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一份,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三、經費
(一)區招基層事業單位服務生(支教、支醫、支農)。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待遇包括生活補貼、城鎮職業基本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3項,費用由區財政承擔。其中:生活補貼每人每月1800元。
(二)區招“支企”服務生。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間待遇包括生活補貼和社會保險。生活補貼每人每月最低2920元,其中:區財政承擔1500元,用人企業最低補貼1420元。企業并按規定為服務生辦理社會保險,對符合有關規定的企業,落實社會保險補貼相關政策。
四、服務期間的管理
(一)服務期間,基層事業單位(支教、支農、支醫)崗位服務畢業生人事檔案由區人社局管理,支企崗位服務畢業生的人事檔案由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免費管理。服務期限計算工齡。
(二)服務單位負責服務生的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區人社局會同服務單位負責服務生年終考核,考核內容主要包括工作職責履行、工作技能、遵守規章制度和工作紀律等情況,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考核結果作為其享受辦理保險、核發生活補貼及其他政策的依據。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終考核不合格的服務生,服務單位向區人社局提出建議,經審核后,取消其服務資格。服務生因故自動離職的,服務單位應及時向區人社局報告,其服務資格自行消失。
(四)服務企業以“空掛”方式騙取財政補貼資金、虛報考勤結果、不按時向畢業生足額發放生活補貼、不依法為服務生繳納社會保險的,取消扶持資格。
(五)支企人員與用人企業終止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后,企業應及時報告區人社局,停止發放生活補貼。
(六)鼓勵在服務期內的畢業生多渠道就業,允許畢業生在服務期內參加公務員、事業單位和其它用人單位的招考。服務期內的支企畢業生在辦理戶籍手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齡確定、科研項目經費申請、科研成果或榮譽稱號申報等方面,享受與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同等待遇。
五、服務期滿后的就業及待遇
服務期滿后,支教、支農、支醫服務生經考核合格,按照人社部發〔2009〕42號文件規定,在鄉鎮事業單位自然減員的空崗中擇優聘用,簽訂聘用合同,工資待遇執行當地事業單位同期同類人員工資標準,服務期限合并計算為工作年限。支企服務生服務期滿自愿留在企業工作的,經企業同意,繼續在企業工作,按政策規定簽訂勞動合同,繳納有關保險,對服務期滿企業未留用或不愿在企業工作的,自主擇業。
原標題:平涼市崆峒區2015年選拔普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企事業單位從事服務工作公告
平涼市崆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11月9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