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音樂學院招聘公告【招11人】
考察結束后,將考核結果形成書面材料。考察不合格的應聘者不予錄用。
(七)公示
我院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信息發布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應當于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辦理錄用。如在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發生棄權、考察不合格、公示有嚴重問題等情況之一的,我院可根據實際情況,順次遞補。應聘人員應于公示到期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結相應手續并到用人單位報到及簽訂聘用合同,未經用人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的,天津音樂學院可單方面解除就業協議或終止人事調配手續。
學院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紀律與監督
(一)我院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情況,實行回避。
(二)我院2016年招聘工作主動接受社會和上級監督,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堅決制止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行為。
招聘工作監督電話:022-24160052
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22-24160045
原標題:天津音樂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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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音樂學院教師崗位等專業技術崗位用人計劃.zip
天津音樂學院
2016年1月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