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農學院招聘公告【招31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1]10號)等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天津農學院本次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教師崗位29個,其他專業性較強的專業技術崗位2個。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制定本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天津農學院簡介
天津農學院始建于1976年,1982年獲學士學位授予權,2006年獲碩士學位授予權,2007年在教育部進行的本科教學工作水平評估中獲得“”。以農科為主體和優勢,農學、工學、管理學、理學、經濟學、文學和藝術學協調發展。經過多年的辦學實踐,形成了緊貼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于沿海都市型現代農業的鮮明辦學特色。
二、招聘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遵循招聘程序,通過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心理測試、體檢、崗位考察、公示等程序,確保最、最適合的應聘人員進入工作崗位。
三、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分為博士專技崗和碩士專技崗。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擅自涂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負。具體崗位和相關要求見附件
四、招聘對象及應聘條件
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熱愛教育教學工作,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認真履行教師職責;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及專業知識和技能;
5. 非津生源應屆畢業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戶條件;外省市人員需符合天津市引進人才的相關政策;社會人員需可以辦理事業單位調入手續;
6.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過黨內、行政警告及以上處分的或處分的;
2.受過勞動教養或刑事處罰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不能如期畢業、只取得學歷、學位證之一的、定向及委托培養的高校畢業生;
5.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一)博士專技崗位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在校表現優良,未受過處分,無違法亂紀行為,具有較高的崗位所需的專業素質和水平,身心健康。具體崗位及專業、學歷學位、職稱、年齡等要求詳見附件1《天津農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博士專技崗位計劃表》。
(二)碩士專技崗位
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在校表現優良,未受過處分,無違法亂紀行為,具有能勝任崗位所需的專業素質,身心健康。具體崗位及專業、學歷學位、職稱、年齡等要求詳見附件2《天津農學院2016年公開招聘碩士專技崗位計劃表》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網站和天津農學院公開招聘系統發布招聘信息及方案,點擊“公開招聘”專題進行查詢。
(二)報名方式
(1)登陸“天津農學院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將個人佐證材料上傳至報名系統。應聘博士專技崗位者請提供下列個人基本材料:
①應聘申請,包括本人意愿、工作設想、預期目標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