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東廣州市南沙區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3人】
(二)凡與招聘條件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審查的,均不得參加面試,由此出現的面試人選空缺,可按該崗位考生的筆試合格成績從到低分順序依次替補。資格審核合格的,發放《面試通知書》。
六、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總成績達60分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和組織考察環節。以合格總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具體體檢安排另行通知,所需經費由用人單位負責(僅限個人體檢費用,不含復檢等費用)。
(二)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七、公示
體檢、考核合格后確定擬聘人員名單,并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在同一崗位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
(一)考生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聘用及相關待遇
(一)公示期滿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二)工資待遇按南沙區事業單位有關工資分配制度執行。
(三)被聘用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對其進行考核,經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四)未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報考未列明專業技術資格(職稱)等級的專業技術崗位,聘用時暫定為崗位所列專業技術級別。其暫定崗位的時間不計算為相應的任職年限,待取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后,才予以起算任職年限。
十、注意事項
(一)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核人員名單,若出現總成績同分的,先按《招聘崗位表》規定的條件排名先后;如條件仍相同,則再按面試成績、筆試(主觀題)成績的先后順序排名先后;若仍不能區分排名先后順序,則進行專業能力測試,者進入體檢環節。
(二)應聘人員已具有的專業技術資格或職員等級高于應聘崗位等級的,如被錄用,均按招聘崗位中標明的崗位等級和省、市有關規定聘用。應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三)根據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下發的《關于做好省外來穗人員專業技術資格確認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號)等相關規定,持省外專業技術資格證的人員,不符合確認條件或符合確認條件后一年內不能按要求辦理換證確認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資格審查須提供學歷、學位鑒定,請提前辦理。
(五)符合報名條件的隨軍家屬報名須能提供配偶所屬駐穗部隊師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出具的符合隨軍到廣州安置證明、已批準的隨軍報告表、配偶現役證明(軍官證)等材料方可報考。
(六)考試、體檢時證件不齊或不符合要求將取消考試、體檢資格。
(七)為減少不必要的資源浪費,請各位考生審慎報名,若報名后不能參加考試的,請在考試前向我局提出并說明原因;如報名后無特殊原因不參加考試,未作出任何解釋的,將視作無故棄考,納入個人社會誠信系統記錄。
(八)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如已簽訂聘用合同的,聘用單位應據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應聘者本人承擔,并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將違規造假人員進行網上公示,按違規造假情況的嚴重程度予以3至5年禁止報考我區機關事業單位的懲處。
本公告由廣州市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
咨詢、投訴電話:020--39910578。
原標題:2016年廣州市南沙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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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廣州市南沙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資格審查資料目錄
南沙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6年6月6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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