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安徽滁州市財政局選調公告【招6人】
3.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由滁州市財政局負責。
(三)考試
考試由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滁州市財政局根據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人數統一組織實施:
1.報名人數在30人以下的職位采取面試的方式。報名人數與職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達到2:1,方可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職位選調計劃數。被取消選調職位的報名人員,可于 11月12日改報其它職位。
2.報名人數在30人及以上的職位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根據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從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與選調職位計劃數的比例為3:1。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選。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照4:6的比例合成考試綜合成績,滿分為100分。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測試報名人員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實際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選調職位計劃數的,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面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環(huán)節(jié)。
筆試和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對象根據面試成績或考試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等額確定,面試成績或考試綜合成績相同的,依次按學歷高低、職稱高低、評職稱時間長短、參加公務員工作時間長短順序進行排名,仍然相同的組織加試。考察對象缺額的,按面試成績或考試綜合成績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一次。
考察工作由滁州市財政局負責,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組,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與選調職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加強作風情況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考察結束后,考察組如實寫出考察報告。考察對象所在機關(單位)應當積極支持、配合考察組工作,客觀真實地反映考察對象的實際情況。
(五)公示和選調
滁州市財政局根據考察情況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并在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滁州市財政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辦理試用手續(xù);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公開選調資格。
公示后職位出現空缺的,不再遞補。
選調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間,選調人員在原單位的一切關系、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本公告由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滁州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原標題:2016年滁州市財政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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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滁州市財政局
2016年11月4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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