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遼寧省大連市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面試前資
2013年遼寧省各級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已于5月6日開始公布,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有關要求,現就我市面試前資格審查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的時間地點
資格審查時間定于2013年5月17日(周五)13:30-16:30,在大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地址:大連市沙河口區聯合路100號)組織進行。
二、資格審查人選的確定
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按照省統一劃定的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加權總分35分),在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錄用計劃人數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依照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排序,確定各職位資格審查人選。最后一個資格審查人選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資格審查。當出現資格審查人選未達到規定比例時,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審查人選。
專職翻譯職位按每個職位招考人數1:8的比例,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從成績合格人員中確定資格審查人選,原則同上。
出現資格審查不合格人員的職位,從報考該職位其他達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中,按加權總分從高到低順序進行遞補,遞補后不足1:2的,按遞補后的實際人數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
三、資格審查內容
審查內容主要包括職位資格條件中的年齡、專業、學歷、學位、政治面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外語、計算機、職稱相關等級證書或成績證等。考生須按照審查部門的要求,向審查部門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和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公共科目筆試準考證、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已參加工作人員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和工作經歷證明等,對于在職的報考者開具原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考部門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其他條件中涉及外語、計算機、職稱、職業資格等要求的,考生還要提供相關等級證書、成績證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要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A證)的,須提供2013年3月11日前取得的國家司法考試(A證)或省級司法機關開具的2013年3月11日前通過國家司法考試(A證)的證明。
2013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須開具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證明(樣式附后)。2011、201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應屆畢業生身份報考的,須提供未就業證明(樣式附后)。其中,檔案仍保留在原畢業院校未就業的,由原畢業院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或省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檔案已轉到縣(市、區)級及以上政府人社、教育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或畢業生就業工作機構保管未就業的,由相應的檔案保管部門出具。
報考有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須提供基層工作經歷證明;報考“四個計劃”職位的,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大連市生源的“大學生志愿服務遼西北”計劃、“大學生服務西部”計劃的考生由團省委出具身份證明,由檔案保管部門出具高考生源地證明(表樣附后);大連市“三支一扶”計劃的考生由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出具證明,考生可在資格審查當天到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中心服務窗口辦理。
報考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參軍退伍人員招考職位的考生,另需提供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退伍證明,并攜帶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面向本縣(市)戶籍或生源招考職位的考生,其中按本縣(市)戶籍報考的另需提供本人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按本縣(市)生源報考的應屆畢業生另需提供高考生源地證明(表樣附后),檔案在保管的,由學生主管部門出具,檔案由政府人社、教育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或畢業生就業工作機構保管的,由保管機構出具。
凡不符合報名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律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并從筆試成績合格者中依次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