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茂名市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做好2017年度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10號)精神,現就我省考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時間、科目和題型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試題題型 | |
6月17日 | 14:00-16:00 | 社會工作法規與政策 (中級) | 客觀題 |
6月18日 | 9:00-11:00 | 社會工作綜合能力 (初、中級) | 客觀題 |
14:00-16:00 | 社會工作實務(初級) | 客觀題 | |
14:00-16:30 | 社會工作實務(中級) | 主觀題 |
二、考試地點
省直和各地級以上市設置考區。考試詳細地址以準考證標注為準。
三、報考條件
報考條件按照原人事部、民政部《關于印發〈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評價暫行規定〉和〈助理社會工作師、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6〕71號)執行。
(一)參加此項職業水平考試的人員應是在社會福利、社會救助、社會慈善、殘障康復、優撫安置、衛生服務、青少年服務、司法矯治等社會服務機構中,從事專門性社會服務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并符合下列條件的,均可申請參加相應級別的考試。
1.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助理社會工作師考試: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3)社會工作專業本科應屆畢業生。
(4)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5)取得其他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2年。
2.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報名參加社會工作師考試:
(1)取得高中或者中專學歷,并取得助理社會工作師職業水平證書后,從事社會工作滿6年。
(2)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4年。
(3)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社會工作滿3年。
(4)取得社會工作專業碩士學位,從事社會工作滿1年。
(5)取得社會工作專業博士學位。
(6)取得其他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其從事社會工作年限相應增加2年。
按照規定,專業工作年限截止日期為2017年12月31日。
(三)香港、澳門居民申請參加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考試的,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從事本專業工作實踐證明。
(責任編輯:李明)
- 2025廣東廣州市海珠區社區專職人員招聘筆試成績及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告
- 2025黑龍江南岔縣招聘社區工作者擬進入面試人員公示
- 2025遼寧調兵山市招聘社區工作者20人公告
- 2025四川自貢市沿灘區委社會工作部面向沿灘區在職專職網格員定向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8人公告
- 新建區2025年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公告【62人】
- 2025年河北承德縣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14名公告
- 南昌縣(小藍經開區)2025年公開招聘社區工作者(專職網格員)綜合總成績查詢及體檢相關事宜公告
- 瀘州市江陽區2024年第二次公開考試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遞補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考核等有關事項的公告
- 石棉縣2025年定向招聘社區工作者面試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的公告
- 合江縣2025年公開考試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