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參加2017山東日照市公務員考生筆試考生的信
2017年日照市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將于4月22日、23日舉行。為加強考試管理,維護考試的公平公正,按照有關政策規定,請考生注意以下事項。
一、考生須知
1. 考生務于2017年4月18日9:00—4月22日14:30登陸日照人事考試網(網址:http://rsks.rz12333.gov.cn/ )下載打印《錄用公務員報名登記表》、《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參加面試時使用)和《日照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準考證》,按時參加考試。
2. 考試開始前20分鐘,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入場考試,有效居民身份證包括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和臨時身份證,學生證、駕駛證等其他證件一律不能作為考試憑證。
3. 考試實行全場封閉,開考30分鐘后考生不得再進入考場,全場考試結束前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4.考生進入考場只準攜帶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2B鉛筆、鉛筆刀和橡皮。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5.試卷發放后,請務必認真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按要求在規定位置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填寫本人姓名和準考證號,并用2B鉛筆在準考證號對應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標記。
6.考試信號發出后考生方可答題,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否則,按違紀處理。
7.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8. 客觀題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未用鉛筆填涂的按零分處理;主觀題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在答題卡指定位置作答,用鉛筆作答的按零分處理,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
9. 考生在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及其它答題材料,或為他人窺視提供便利。考試期間,不得以任何形式抄錄試題、答案及相關內容。
10.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完畢并允許后,方可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11.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
12. 考生應了解《日照市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各考點地址及考場分布平面圖》(市人社局網站),并在考試前一天下午熟悉考點、考場,避免走錯考點考場。考生因個人原因坐錯座位或姓名和準考證號填寫、填涂錯誤等造成差錯的,后果自負。
二、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
第六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由具體組織實施考試的考試機構、招錄機關或者公務員主管部門給予其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一)將規定以外的物品帶入考場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參加考試,或者未經工作人員允許擅自離開座位或者考場,經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經提醒仍不按規定填寫(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或者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的;
(五)在試卷、答題紙、答題卡規定以外位置標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標記的;
(六)在考試開始信號發出前答題的,或者在考試結束信號發出后繼續答題的;
(七)其他應給予當次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處理的違紀違規行為。
第七條 報考者在考試過程中有下列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之一的,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
(一)抄襲、協助抄襲的;
(二)持偽造證件參加考試的;
(三)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的;
(四)其他應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處理的嚴重違紀違規行為。
報考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中央一級招錄機關作出處理。報考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者設區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作出處理。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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