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貴州貴陽綜合保稅區區屬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5人】
六、專業測試
報考B類崗位考生專業測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專業測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不低于3:1,不高于10:1的比例確定專業測試人員。達不到3?1的,報考該崗位考生是否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專業測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七、面試
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報考A類崗位考生從到低分按3?1的比例參加面試。
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根據筆試百分制成績(占30%)和專業測試成績(占40%)兩科成績之和,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的比例,從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八、總成績計算及其它事項
(一)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類進行計算:
1.A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百分制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
2.B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百分制成績占30%、專業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計算。
筆試(百分制)、專業測試、面試的成績和總成績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二)其他事項
1.如果某崗位進入專業測試、面試環節時,末位考生考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專業測試、面試。
2.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規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3.進入專業測試、面試環節后,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相應考試,導致參加人數未達招考比例的,不再減少招聘崗位計劃數。
4.進入體檢及以后環節,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五年內不得參加貴陽綜合保稅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5.在所有招考環節,請考生隨時關注“貴陽綜合保稅區網站”和“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并保持通訊暢通,否則,后果自負。
6.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九、體檢
體檢在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以及貴州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出判斷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后可進行復查。
參加各崗位招聘體檢的考生按照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則A類崗位以面試成績、B類崗位以專業測試成績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結果由現場監督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需當場確認的體檢項目要求復查的,采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復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復檢的項目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復檢。超過3日提交的復檢申請不予受理,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體檢和復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產生的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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