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東羅湖高級中學選拔高中校長公告【招1人】
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寬選人用人渠道,進一步羅湖教育管理水平,經研究決定,現面向全國公開選拔公辦高中校長1名,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職位及人數
深圳市羅湖高級中學(原深圳市濱河中學)校長(六級管理崗位職員)1名;
二、選拔條件
(一)基本條件
1.符合《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及《深圳市事業單位崗位管理試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
2.胸懷教育理想,具備改革創新精神,具有履行校長職責所需的專業知識、先進的教育理念、較高的學術領導才能和較強的高端規劃發展能力;
3.身心健康,具有卓越的溝通協調能力、組織管理能力和誠實正直的品德。
(二)資格條件
1.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高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副高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
3.具有副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具有正高級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在50周歲以下;特別的,年齡可酌情放寬3周歲;
4.現任地級市(含市轄區)以上公辦高中的校長,或有2年以上地級市(含市轄區)公辦高中校長工作經歷,或有3年以上地級市(含市轄區)公辦高中副校長工作經歷;
5.獲得以下榮譽或資格者可優先考慮:(1)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或省政府特殊津貼;(2)全國校長或全國教師、全國模范教師、全國教育工作者、全國班主任;(3)省級人民政府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授予的名校長、校長;(4)省級以上“百千萬工程”教育專家或名校長培養對象;(5)或省級名校長工作室主持人、工作室主持人、特級教師、省級、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者;(6)地級市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授予或評定的名校長或名校長工作室主持人;(7)深圳市基礎教育系統“工程”的名校長或名校長工作室主持人、名教師、工作室主持人、教科研專家工作室主持人。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名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或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情況的,以及在其他規定期限內不能提拔的;
4.配偶已移居國(境)外;或者沒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國(境)外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的情形。
三、選拔程序
選拔工作按照發布公告、網上報名、資格審查、人崗匹配分析、組織考察、討論決定、公示、聘用聘任等程序進行。
網上報名時間從公告之日起至8月23日下午17:00前,凡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的,將不予受理。請報名者將以下報名材料(其中第1項同時提供電子版和PDF格式掃描版,2-4項提供電子版,5-13項提供PDF格式掃描文件)發送至電子郵箱rsk_201m@luohuedu.net進行報名,郵件名標注為“深圳市羅湖高級中長報名+本人姓名”。報名材料如下:
1.《報名表》(見附件1);
2.《個人信息匯總表》(附件2);
3.《現實表現材料》(撰寫要求詳見附件3);
4.近期免冠藍底大一寸彩照;
5.有效居民身份證;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