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教師招聘公告【招30人】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3〕96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14〕39號)、《關于核定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編制及政府購買服務員額的通知(試行)》(丹編發〔2017〕號)文件精神,按照2017年8月9日十六屆縣人民政府第10次縣長辦公會議紀要的工作要求,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到相關幼兒園從事輔助教學工作,為做好本次工作,特制定本招聘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崗位及性質
(一)崗位: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
(二)性質:合同制職工(即不占編制)
二、招聘人數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人數30名。招聘崗位詳見附件《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2017年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崗位需求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2017年6月30日前系丹寨縣戶籍的應、往屆大、中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作風正派,有事業心,服從組織分配;
2.年齡18周歲及以上(1999年8月30日及以前出生),40周歲及以下(1977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中師)及以上學歷,并具有教師資格證;
4.身體條件符合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9號、人社部發〔2010〕82號、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等相關文件規定體檢合格標準.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2.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3.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組織審查的;
4.不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條件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工資待遇
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工資(含社會保險等)與我縣同類在編教師同工同酬。
五、報名、資格審查
(一)報名地點: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二)報名時間:2017年8月30日—2017年8月31日,共2天。
(每天報名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報名要求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與資格審查同步進行的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由考生自行選擇)。根據所報崗位要求,填寫《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2017年公開招聘購買社會化服務教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本《實施方案》、《崗位一覽表》、《報名表》,如實提交和準確填寫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人員,不得再報考考試時間相同的其他招聘崗位。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環節的資格。
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原件、復印件等報考職位所需的相關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以及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同時應留下準確聯系電話,并保持通暢。所填寫的聯系電話如有變動,請及時與工作人員聯系并告知新號碼,否則造成無法聯系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準考證發放時間及發放地點。
1.發放時間:2017年9月 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發放地點:丹寨縣教育和科技局人事股。
六、考試方式
(一)采取筆試與面試(專業測試)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筆試和面試分值各為100分;
(二)筆試
進行資格審查所有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必須參加筆試。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
1.筆試考試科目內容:
學前教育所需的基本專業知識。
2.筆試考試時間及地點
(1)時間:2017年9月6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2)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具體時間及地點見《筆試準考證》,筆試考生須持《筆試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第二代)(或本人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