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寧波市寧海縣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公告
為切實加強社區專職工作者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一批社區專職工作者。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聘用的辦法進行,通過筆試、面試、體檢和政審等程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人員。
二、招聘名額
本次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共30名。
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低于1∶3比例的,相應核減所招聘指標數。
三、招聘條件
(一)寧海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或具有寧海縣常住戶口的社會人員(以2014年6月13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二)女性年齡18至35歲(1979年6月13日至1996年6月13日期間出生),男性年齡18至40歲(1974年6月13日至1996年6月13日期間出生);
(三)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四)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
(五)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熱愛社區工作,責任心強,無違法違紀記錄;
(六)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文字表達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
四、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報名
報名時間自2014年6月14日至2014年6月16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止,報考者到躍龍街道辦事處黨群服務中心(地址:人民大道75號,躍龍街道辦事處內)辦理報名手續。
1、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須帶資料:本人居民身份證、原籍戶口簿、學生證、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2張和《2014年寧海縣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可下載電子表格,也可報名時填寫)一份。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2、社會報考人員須帶資料:本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學歷證書等有關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以及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照2張和《2014年寧海縣公開招聘社區專職工作者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可下載電子表格,也可報名時填寫)一份。
3、報考人員提供的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資料證件不全或提供的資料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4、報名時每人收取考務費40元。
5、確因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代報的,代報者除攜帶上述相關證件資料和有效委托書(見附件2)外,還需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審核
根據招聘條件,由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報考者憑考務費發票和本人身份證,于7月1日至2日(工作時間)到寧海縣民政局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科(中山東路86號,402室)領取準考證。
(三)筆試
筆試具體地點和時間詳見準考證。報考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筆試。筆試形式為閉卷,考試科目為《綜合知識》一門,考試范圍為綜合基礎知識、社區及社會工作政策與實務、寫作等,滿分為100分。筆試成績占招考總成績的50%。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數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對象。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面試主要測試報考者的口頭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分析能力、社區工作業務能力、崗位適應能力、回答問題的準確性和舉止儀表等。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占招考總成績的50%。面試對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乘以50%加上面試成績乘以50%合成總成績(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后兩位)。滿分為100分(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五)體檢
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人數1∶1.5比例確定體檢對象。體檢時間另行通知。體檢參照國家招考公務員的標準執行,體檢不安排復檢。體檢費用由個人自理。體檢不合格者淘汰。體檢對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
(六)政審
政審對象按招聘人數1∶1比例在體檢合格者中從到低分確定。政審具體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規定執行。政審結果分合格、不合格,政審不合格者淘汰,同時在體檢合格者中從到低分順次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政審合格者,經網上公示7日無異議的,由寧海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批準的招聘人數統一分配到寧海縣城鄉社區服務中心及躍龍、桃源街道辦事處的相關社區,并由寧海縣城鄉社區服務中心、躍龍街道辦事處、桃源街道辦事處按有關規定與被聘用者簽訂勞動合同。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如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提供報考規定的畢業證書,或畢業證書上的學歷與報考所要求的學歷不相符者,不予聘用。
報考人員現在有工作單位的,須按有關規定辦理好與原單位終止勞動人事關系手續后予以聘用。被聘用人員須與招聘單位簽訂三年期聘用合同并實行三個月試用期,試用期間經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單位將解除聘用合同。擬聘用人員不按時辦理聘用手續的視作自動放棄。在辦理人事關系轉移手續時仍需審核檔案資料,若發現招聘人員檔案資料有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將取消聘用資格。不服從統一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勞動合同。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成績查詢、聘用名單均在寧海縣民政局網站(http://www.zjnhmzj.gov.cn)上予以公布。
五、聘用人員待遇
社區專職工作者待遇按現社區同類人員確定,并參加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按規定享受住房公積金待遇。
六、成績有效期
本次考試總成績一年內(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結束之日起計算)有效。如本次考試所招聘人員一年內(自擬聘用人員公示期結束之日起計算)因各種原因造成指標空缺的,按本次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七、注意事項
(一)有關招聘政策,請仔細閱讀本公告,如有疑問,請撥打咨詢電話。
(二)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身份證遺失的,請及時補辦或辦理臨時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三)在2014年6月13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或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招聘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四)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五)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 部下發的《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執行。
(六)報考人員對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縣紀委、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反映。
(七)寧海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社區專職工作者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班。
八、本簡章及本次考試相關事宜的解釋權屬寧海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報考咨詢電話:65258019、65258021
投訴舉報電話:65258022
附件:
2、授權委托書
寧海縣城鄉社區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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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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