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甘肅省蘭州市公務員考試公告
七、體檢
體檢由市考錄辦統一組織,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體檢規定組織實施。如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按人選排序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審批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市考錄辦負責在我市主要新聞媒體和母親河網站(www.mqh.gov.cn)以及擬錄用人員所在鄉鎮、行政村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對反映的問題經查證屬實,經省考錄領導小組認定不宜錄用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并按人選排序依次遞補。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2014年11月30日前由市考錄辦報省考錄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九、使用和管理
市考錄辦對新錄用人員要進行統一培訓。從村干部中錄用的公務員占鄉鎮行政編制,試用期一年,期滿考核合格后,按有關規定轉正定級。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連續擔任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的時間以及大學生村官到村任職工作的時間計算為工齡。要針對錄用人員的特點,盡量將他們安排在直接聯系基層群眾、能夠充分發揮作用的工作崗位上,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考錄為鄉鎮機關公務員后,原則上安排在本鄉鎮。
根據中央《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所有新錄用人員,如向縣區及以上機關流動,須錄用后在鄉鎮工作滿5年。
十、考錄組織方式
從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以縣區為單位組織進行;從大學生村官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以市為單位組織進行。
從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考錄各環節進展情況將在母親河網站(www.mqh.gov.cn)及時發布,歡迎社會各界進行全程監督。
中共蘭州市紀委(市監察局)監督電話:8466318中共蘭州市委組織部監督電話:8425466
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監督電話:8836917市考錄辦咨詢電話:8425448
中共蘭州市委組織部
2014年7月1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