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2018年選調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的公告(400人)【省內高校】
省內各有關高校黨委:
選調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鍛煉,是培養選拔年輕干部的“源頭工程”,是立足長遠發展、建設高素質干部隊伍的重大戰略舉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6〕79號)等政策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決定2018年繼續面向省內和省外有關高校組織實施選調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堅決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用人標準和民主、公開、競爭、擇優原則,高標準、高質量選調政治素質好、學歷層次高、綜合能力強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培養鍛煉,努力造就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年輕干部隊伍,為推動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實現全面振興提供源源的后備力量。
二、選調數量和對象
1、選調數量:省內和省外高校共選調400名。
2、選調對象:省內25所和省外部分全日制公辦普通本科院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在校應屆畢業生。
上述院校中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及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列入此次選調范圍。
三、選調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對基層群眾懷有深厚感情。
2、學習成績優良,專業知識扎實,按時獲得相應學制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3、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綜合分析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4、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6、在本科或研究生學習期間,至少連續一年擔任過一定層級的學生干部(具體類別由各高校黨委根據實際情況認定)。
7、品行端正,肯于吃苦,甘于奉獻,事業心和責任感強,有志于從事基層工作并具有發展潛力。
8、身體健康,符合錄用公務員的體檢標準,能適應基層工作需要。
9、凡在校期間受過處分,或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明確提出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情形的,不能報考。
四、選調程序
1、確定選調和推薦名額。一是按照各地需求計劃,同時注重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高考生源地干事創業,確定各地選調招錄計劃(見附件1)。二是根據各高校2018年黨員畢業生數量,同時結合近三年選調生報名和錄用情況,科學確定各高校推薦名額(見附件2)。全省各高校推薦總人數控制在1500名左右。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