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黑龍江公務員考試公告公檢法系統招錄4109人
5.報考人員需時刻關注網絡發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訊暢通,若更換聯系方式應及時與招錄單位溝通,因個人原因導致招錄單位無法聯系到報考人員造成錯過考試任何環節的,報考人員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6.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對報名結果進行匯總分析,各市(地)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單位可結合實際報名情況,對個別職位在筆試前先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并根據確認結果提出個別職位報名調整意見。
7.對報考同一職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考計劃數未達到5:1比例的,原則上縮減、取消或合并該職位的錄用計劃。特殊情況,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適當調整。報考職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限內選擇報考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
8.在筆試結束后,法院系統部分書記員職位的報考人員需進行微機打字技能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9.在面試結束后,特殊職位的報考人員需進行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10.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在網上報名后先行繳費,其后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網上另行公布),憑縣(市、區)級民政部門或扶貧辦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金證明(原件)、低(復印件)或農村特困證明(原件)、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確認后辦理退費事宜。
11.本公告中關于年齡、經歷等期限的計算截止日期為2018年3月9日(含當日)。
12.政策咨詢電話:0451-12333;
繳費咨詢電話:4001-500-800。
咨詢具體職位資格條件方面問題,請報考人員直接撥打附件中相應咨詢電話。
四、筆試
筆試包括公共科目筆試和專業科目筆試,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1.公共科目筆試
一般職位的報考人員只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檢法司類)》和《申論(公檢法司類)》兩科,每科滿分為100分。
2.專業科目筆試
特殊職位的報考人員,根據報考職位的要求,需分別參加《招警專業科目考試》、《檢察專業基礎知識》、《審判專業基礎知識》、《司法行政系統人民警察崗位基礎知識》等專業科目筆試。專業科目每科滿分為100分。
3.筆試總成績計算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