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南炎陵縣教育局招聘教師公告【招49人】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湘人社發[2011]45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9名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用人單位簡介
炎陵縣地處湘東南邊陲、井岡山西麓,是中華始祖炎帝神農氏歸根之地。境內有衡茶吉鐵路和衡炎、岳汝、炎睦三條高速公路通過,交通便捷。全縣現有公辦高中1所,職業高中1所,初級中學7所,九年一貫制9所,小學10所,教學點9所,公辦幼兒園16所。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見附件一)
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49人,招聘的具體條件、要求等詳見附表一。
四、招聘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2、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招聘對象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即1983年3 月6日以后出生至2000年3月6日以前出生的人)。
4、應聘人員應當承諾服從用人單位的統一分配崗位、遵守聘用合同約定,否則不予聘用;
5、報考人員必須持有符合崗位要求、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書,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資格,對有疑義的學歷(學位)證書,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6、機關事業單位在編的工作人員需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7、報考人員獲得學歷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截止2018年7月1日。
8、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現役軍人、全日制在讀非2018屆畢業生、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尚在約定服務期內的人員及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報名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公費定向師范生不得報考。
五、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可通過如下網站查閱:
株洲市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zhuzhou.gov.cn)
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http://rsj.zhuzhou.gov.cn/
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hnyanling.gov.cn)
各環節招聘信息在炎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考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縣紀委監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編辦全程參與監督。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