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事業單位招聘18人
(六)考察
考察主要針對擬聘用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報信息不符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七)聘用
筆試、面試、擬聘用人員在省民族宗教委門戶網站(www.ynethnic.gov.cn)上進行公示,其中擬聘人員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影響聘用問題的人員,經單位紀檢和主管部門審核,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辦理聘用手續時必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要求的相應證書原件,否則不予辦理。
(八)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員,正式聘用后納入事業單位編制內管理,其管理和待遇按照國家和我省事業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七、招聘紀律
(一)對違反招聘紀律的考生,依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
(二)遵守回避規定。工作人員與應試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姻親關系的,應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接受社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四)此次招聘工作由省紀委駐省民族宗教委紀檢組全程參與紀檢監督。
八、重要提示
(一)公開招聘的有關信息通過云南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及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2018年云南省公務員考試專業目錄》執行。
(三)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考生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并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取消應聘資格等一切后果。
(四)筆試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可以向考試組織單位申請查疑。
(五)本公告所附相關文件與公告具備同等效力,請報考人員仔細閱讀。因不遵守規定或個人疏忽造成的報考失誤所帶來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對違反錄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有關規定處理,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六)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請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關的宣傳推銷材料,以免受騙上當。
(七)本次招聘考試將進行雷同卷鑒定,被鑒定為雷同的,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八)在此再次提醒:招聘單位和考試機構對公開招聘過程中一切違紀違規違法犯罪行為實行“零容忍”,請考生務必認真學習《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務必誠信參考,否則不但影響考生的本次考試結果,還將影響考生的誠信檔案,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未盡事宜由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九、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省民族宗教委人事處 0871-65360116;
(二)監督電話:省紀委駐省民族宗教委紀檢組0871—65375708。
附件1: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委屬事業單位2018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申報表.xls
附件3: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分類考試公共科目筆試考試大綱(試行)2015年版.doc
原標題: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2018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