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靈璧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00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和宿州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通知》(宿人社發〔2011〕16號)等規定,2018年度靈璧縣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規范,分工負責。
二、招聘崗位計劃
靈璧縣幼兒園教師招聘崗位計劃共100名,(見附件)。招聘崗位計劃等信息同時在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靈璧縣教育體育局(http://lbjy.lingbi.gov.cn/)、靈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http://www.lbrsj.com/)、靈璧縣信息公開網(http://zwgk.lingbi.gov.cn/)上統一發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以及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
(三)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含已具備教師資格認定條件且參加2018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師資格證書或證書編號的人員);
(四)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87年5月1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其在不同單位工作的時間可以累計計算。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教育部門、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網上報名
1.報名方式及時間。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5月1日9:00至5月5日24:00,逾期不再補報。
2.報名需錄入的信息。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經短信驗證后,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
3.有關要求
(1)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2)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3:1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的特殊崗位,可按2:1比例開考。
(二)網上資格審查
報考人員進行網上報名的同時,由靈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照招聘條件逐人進行資格審查,于5月7日16:00前完成。
(三)報名確認
1.報考人員報名后至5月7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5月7日16:00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2.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5月8日24: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筆試考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為確保新進人員質量,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應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10日12: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特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考試費用的政策。此類人員報名后,先實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2018年5月11日至15日期間,將所需證明材料拍照后發送至電子郵箱gwykstf@163.com。省人事考試院據此辦理筆試減免費用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城鎮家庭人員,應提供低;農村特困家庭人員,應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上述人員還要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四)統一筆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