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江西昌江區中小學教師和特崗教師招聘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江西省2018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18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招聘公告》精神,須對報考景德鎮市昌江區2018年中小學教師和特崗教師招聘的第一批入闈面試人員及調劑入闈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人員名單詳見附件一、附件二)。為確保面試工作順利有序開展,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組織機構
此次資格審查由昌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昌江區教育體育局共同組織進行。
二、資格審查內容
資格審查的內容為考生提供材料是否與報考崗位所設條件一致及所持材料的真實性,如有資格不符人員,則取消入闈面試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遞補一次。資格審查后確認最終入闈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進入面試程序后,不再進行替補。
報考中小學教師招聘資格審查時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如:限昌江戶籍崗位的考生須提供戶口簿)的原件及復印件,網上報名表、一張一寸與筆試準考證同底照片(用于制作面試準考證)。在職在編教師還需提供原單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證明。資格審查如請人代辦,需提供本人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
報考特崗教師招聘資格審查時需提供以下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崗位要求的其他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網上報名表、一張一寸與筆試準考證同底照片(用于制作面試準考證)。在職在編教師還需提供原單位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證明。資格審查如請人代辦,需提供本人委托書及代辦人身份證明。
暫無就業報到證的須提供下列證明材料之一:在人才中心辦理人事代理的提供人才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證;在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了擇業代理的提供與就業指導中心簽訂的擇業代理協議;仍未取得就業報到證的應屆高校畢業生提供2018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已參加工作人員提供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2018年已通過了教師資格認定,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按要求提供《申請認定教師資格證明》(證明模板詳見附件三)。
資格審查時間:2018年7月5日8:30-11:30 14:00-16:00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資格審查地點:第十一小學
原標題:昌江區2018年中小學教師和特崗教師招聘入闈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及資格審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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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昌江區教育體育局
2018年6月28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