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2014年醴陵市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6人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的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醴陵市人民檢察院面向全國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具體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和職數
偵查業務3名,刑事檢察2名,綜合文秘1名。
二、選調條件
報名人員必須具備國家公務員身份,3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歷年來年度考核均在稱職以上,調入后自愿在本院工作五年以上。凡近3年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等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不得參加選調。其中:
(一)偵查人員選調條件
男性,法律(學)及相近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A證),具有相應的政法工作經歷。
(二)刑事檢察人員選調條件
法律(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具有國家法律職業資格(A證)。
(三)綜合文秘人員選調條件
1、中文或文秘等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
2、近3年在省級媒體或內刊上發表文章2篇以上。
三、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2014年10月28日至11月18日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1、直接報名,醴陵市人民檢察院政工科(醴陵市人民檢察院辦公樓305室),聯系電話:0731-23058820;醴陵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醴陵市政府8樓806室),聯系電話:0731-23287865。
2、網絡報名,報名者將相關證件掃描或拍照后連同選調報名登記表電子檔發郵件至郵箱:363967167@qq.com。
(三)報名要求:
1、報名者需提供下列資料原件(網絡報名者可在參加筆試前提供):
(1)本人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張。
(2)司法考試A證(綜合文秘除外)、學歷學位證、身份證、工作證或單位介紹信,以及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
(3)《醴陵市人民檢察院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
(4)其他能夠證明本人能力、業績、榮譽的證明材料的復印件或照片。
2、報名人員填寫的報名信息、提供的證書和資料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選調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選調資格。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