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深圳市府采購光明區教育系統赴外定點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教師差旅服務招標書
根據深圳市光明區文體教育局內部采購管理的相關規定,對下列公示項目實行招標,光明區文體教育局采購小組根據各供應商提供的服務質量、響應時間、報價等因素確定成交供應商。歡迎符合資格要求并具有服務能力的供應商踴躍報價。
一、項目名稱
光明區教育系統赴外定點面向2019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差旅服務。
二、項目內容
光明區教育系統赴外定點面向2019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差旅服務。
三、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投標人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合法運作的獨立法人機構或經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授權的分公司。
(二)有固定的辦公地點及場所。
(三)服務商須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購注冊供應商資格,近三年內無違法、違紀、違規記錄(以深圳市政府采購網公示為準)。
(四)供應商在深圳及指定定點招聘地區能提供完善的會務及相關服務。
(五)營業范圍:具有人才招聘、會務策劃、會務服務等相關條件。
四、評審辦法
滿足《光明區教育系統赴外定點面向2019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差旅服務招標書》中的要求,經光明區文體教育局采購小組綜合評分,滿分100分。
五、資質證明材料
(一)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二)其他與本項目有關的資質證明;
(三)與本項目有關的案例;
(四)本項目的具體實施方案、人員物資安排計劃;
(五)本項目的報價清單,含總價。
六、投標書遞交
(一)投標文件遞交時間:于北京時間2018年10月19日15:00前。
(二)投標單位務必于截止時間前,將密封好的標書按要求送達深圳市光明區文體教育局教育科202室(光明大街401號),不符合規定的標書不予受理。
(三)采購單位將拒絕并原封退回在規定的投標截止時刻后收到的任何投標文件。
(四)投標單位在遞交投標文件后,投標單位不得對其投標文件做任何修改,亦不得撤回其投標文件。
七、服務時間
初定2018年11月
八、招聘設點單位及城市
東北師范大學(長春)、西南大學(重慶)、華中師范大學(武漢)
九、服務內容
光明區教育系統赴外定點面向2019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差旅服務。
十、采購預算及要求
(一)采購預算:480000元。
1.東北師范大學(長春)局機關及工作組差旅服務應包括住宿、餐飲、市內交通、往返飛機、保險等會務服務。按照30人,5天的標準測算。
2.西南大學(重慶)局機關及工作組差旅服務應包括住宿、餐飲、市內交通、往返飛機、保險等會務服務。按照兩條線各28人,5天的標準測算。
3.華中師范大學(武漢)局機關及工作組差旅服務應包括住宿、餐飲、市內交通、往返高鐵、保險等會務服務。按照兩條線各33人,5天的標準測算。
(二)差旅服務要求。
1.乘機航班根據我局指定的航班號(高鐵)預定。
2.機票(高鐵票)可根據臨時行程變化進行退改。
3.高鐵站、飛機場的接送組織服務。
4.酒店距離招聘高校3000米范圍內。
5.酒店有早餐供應,酒店和酒店周邊就餐方便。
6.供應商可按住宿標準報價,待確定供應商后,需提供不少于三家酒店信息,由我局確定實際入住酒店。
7.工作人員采取圍餐形式,在入住酒店、附近餐廳就餐。
8.以上報價含全程保險。
十一、其它
招標工作結束后,中標單位與我局雙方簽訂合同,明確雙方的權責。
原標題: 關于政府采購光明區教育系統赴外定點面向2019年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師差旅服務的招標書
深圳市光明區文體教育局
2018年10月16日
來源:http://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gzgg/201810/t20181016_14286689.htm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