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蘇揚州大學附屬中學教師招聘公告【招10人】
2、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填寫年齡、學歷、專業等報名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電子證件照片(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報名前,考生務必認真閱讀招聘簡章及其《崗位簡介表》,弄清具體規定,遵循相關要求,選報崗位。報考人員應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年齡、學歷、專業等報名信息,提供有關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信息及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考試資格乃至聘用資格等。本簡章及崗位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報考人員需在2019年1月1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時間、2019年畢業的留學人員學位證書及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和教師資格證書取得時間為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具備。
(3)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崗位簡介表》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4)在報名階段,如有考生所學專業名稱不在擬報崗位所列專業范圍內,在2018年12 月30日16:00之前,其所提供相應畢業出具的成績單等課程設置材料證明與擬報考崗位所列專業非常相近的,市教育局及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審核認定符合崗位要求并可以此專業報考該崗位的,該專業及時上網公布。
(5)開考比例為3?1。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規定的辦法、程序,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此后仍無法開考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有關情況和各招聘崗位最終報名人數,及時在揚州教育網、揚州大學附屬中學網公布。
(6)享受最低生活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先在網上繳費,于2019年1月15日-16日憑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到揚州大學附屬中學人事部門(審核地址:揚州大學附屬中學托陽樓四樓辦公室),經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報名費用手續。
(7)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及時繳納報名費用,逾期未繳費視作報名無效。
3、報名資格初審和現場確認
考生年齡、學歷、專業等報考資格初審工作,由市教育局和揚州大學附屬中學負責。報名期間,市教育局和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公布咨詢電話,并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專人值班,回答報考人員關于考生年齡、學歷、專業等報考資格的咨詢,確保報考咨詢電話暢通。資格初審期間,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和市教育局根據招聘簡章規定的報考資格要求和崗位所需條件,依據網上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考人員提交報名信息后24小時內提出審查意見。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理由;對填報材料不全或需報考人員補充說明的事項,應注明缺失或需說明的內容,并退回報考人員補充。
對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審核部門(單位)下載留存報考者的報名信息,以供現場審核確認時使用。
審核部門(單位)高度重視報考資格審查工作,資格審查應客觀、公正、及時,對所有報考人員一視同仁。
報名資格網上初審通過人員還需進行現場審核確認,共設南京師范大學和揚州大學附屬中學兩個現場審核確認點,報考人員可任選其中一確認點參加審核確認。
現場審核確認時間、地點:
2019年1月4日9:00-12:30 南京師范大學仙林校區(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學城文苑路1號)篤學樓一樓招聘大廳
2019年1月5日9:00-12:30 揚州大學附屬中學(揚州市淮海路180號)行政樓二樓會議室
現場審核時,報名者應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等。報考條件中有其他具體要求的(如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從業、執業資格等),還須提供對應資質材料。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2019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報名前應征得定向單位、委培單位同意,外省生源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報名前應征得畢業同意。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提供。如在上述規定的“最遲”時限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4、網上打印準考證
通過網上審核、現場確認并繳費的報考人員應在2019年1月11日—12日自行登錄揚州大學附屬中學網站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二)筆試
筆試全部采取閉卷考試方式。
筆試主要考察學科(專業)知識。筆試內容見《崗位簡介表》。
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2019年1月13日上午
考生應按照筆試準考證上確定的具體時間和地點及有關要求參加筆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所使用的身份證姓名、公民身份號碼相一致,否則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筆試采用百分制計分。
(三)面試人選確定與資格復審
本次筆試成績合格線為筆試總分的50%。對合格分數線及以上人員,按各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的比例(不足該比例的以實際人數為準),以考生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含同分并列者)。各崗位之間不進行調劑。
參加面試的人選必須參加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面試人選須提供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通過資格復審的人選,方可領取面試通知單。
面試前出現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含同分并列者)直至面試名單公布。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