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川彭州市教育系統考核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公告【招31人】
為加強彭州市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要求,結合彭州市委、市政府《彭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2016年修訂)》(彭委發〔2017〕4號)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現面向社會公開考核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31名。本次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人員按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現將招聘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應聘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證書。2019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和彭州市教育系統內在編教師不屬于此次招聘的范圍。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三)符合《彭州市2019年公開考核招聘教育高層次人才崗位表》(詳見附件1)規定的條件。
(四)如系2019年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出具的現實表現證明材料或就業推薦表。
(五)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截止時間為2018年12月31日);
6.曾參加我市公開招聘并被錄(聘)用未報到或經公開招聘后工作不滿五年辭職的;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8.現已是彭州市財政供養的教育系統編制內工作人員。
三、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詳見附件1)
四、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1月2日至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節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
現場報名:本人可直接到彭州市教育局人事科(彭州市天彭鎮安仁西街65號206室)現場報名,報名時應提供報名表(見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獲獎證書(驗原件、收復印件),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張。
電子郵件投遞簡歷:通過電子郵件投遞簡歷,必須填寫報名表(見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及相關獲獎證書的掃描件或復印件。電子郵箱地址為pzjyzgk@163.com,咨詢電話:028-83708448 13980046055,郵編611930,郵件發送截止時間為2019年1月9日17時。
由彭州市教育局負責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并通過電話或者短信方式通知進入面試人員領取面試通知書。
(二)報名要求
應聘人員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應聘人員按照公布的崗位、應聘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類別應與資格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應該真實完整,任何階段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應聘期間應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