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參加第三十屆畢洽會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公告【招11人】
根據《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和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寧波市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實施意見》(甬教人〔2008〕12號)的有關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同意,寧波市教育局擬于2月15日組織部分直屬參加寧波市第三十屆高校畢業生供需洽談會,直屬5所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11名?,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此次擬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的為寧波市教育局直屬,分類類別為公益類,經費預算形式為全額撥款。招聘的詳細簡介情況見相關網站。
二、招聘原則和辦法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和擇優錄用的辦法進行。通過初試、筆試、試講、技能測試、體檢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全國公開招聘事業編制教師和工作人員。
三、招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和法規;
(二)遵守紀律、品行端正,具備良好的職業素質;
(三)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等資格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教師資格證書要求:各級各類院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應聘教師崗位的可先應聘,如被錄用須在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此次招聘教師崗位中的機械智能制造、3D數字等專業課教師崗位,歷屆畢業生也可先應聘,如被錄用同樣須在錄用起一年內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其他教師崗位歷屆畢業生報名時均須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六)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七)寧波大市范圍內的事業編制教師及民辦在職教師需要取得所在的同意。
四、招聘、崗位、人數、專業、學歷、范圍及資格條件
具體詳見附件1。
五、招聘辦法和步驟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1、網上報名
網上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19年2月13日。
應聘人員通過寧波教育人事網進行網上報名,(網址:http://rsc.nbedu.net.cn),點擊網站主頁右側浮動圖片進入報名頁面,按要求填寫相關信息完成網上報名。
現場確認
現場確認時間:2019年2月15日9:30-13:00
(2)現場確認地點:寧波國際會展中心七、八號館(會展路181號),具體展位見寧波市第三十屆高校畢業生供需洽談會參展單位名錄。
(3)現場確認要求:通過網上報名的應聘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現場審核確認,現場審核確認時,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的報考資格進行審查,向審查未通過者說明理由。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
(4)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根據個人情況及報考崗位要求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所有資料。包括:報名表1份(公告附件2,可下載后填寫)、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張、本人簡歷、身份證、學生證和就業推薦表(屬于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畢業的國境外留學回國境人員可憑國境外學籍證明)、教師資格證書、勞動(聘用)合同(或養老保險交費憑據)、出具的從事相關教學工作的證明、各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明、獲獎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碩士研究生要求同時攜帶本科學歷學位及相關材料。
應聘人員提供的所有個人信息必須真實有效,證件不全或提供證件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能通過報名資格審查。
3、針對往年報考情況,經市教育局商市人社局同意,認定以下1個崗位(具體見下表)為緊缺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足3:1時,按實際報名人數參加考試。
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招聘人數
寧波市職教中心軌道交通(電客車司機方向)教師1
報考其他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不能低于3:1,在規定的報名時間內,應聘人數和招聘計劃數比例不足3:1的,將取消該崗位招聘。
(二)考試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分初試和復試兩個環節。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大于6:1時增加初試環節,當同一崗位的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小于等于6:1時直接進入復試。
1、初試
初試采取問答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問題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舉止儀表等綜合素養。總分100分,60分為合格分。初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初試后,根據初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應聘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6:1的比例確定進入復試環節人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如有人員放棄,不予遞補)。初試成績和進入復試環節人員名單、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屆時將在寧波教育人事網公布。
2、復試
復試環節采取筆試、試講、技能測試等或相組合的形式,試題委托第三方獨立機構命題。各招聘崗位復試的具體形式詳見附件1。
(1)筆試
筆試內容為招聘崗位所必須具備的相關學科專業知識、教材教法、教學設計及綜合公共知識等,具體考試科目由教育局委托具有考試命題資質的獨立第三方機構命題。筆試卷面總分為100分。筆試成績達不到合格分數線者淘汰;各招聘學科應聘人員筆試成績平均分在60分以上時,以60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各招聘學科應聘人員平均分數在60分以下時,以學科考生的平均分為筆試合格分數線。
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試講或面試對象(不足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試講)。筆試成績和進入試講人員名單及具體試講時間、地點屆時將在寧波教育人事網公布并由招聘電話通知進入試講的考生。
(2)試講(或試講+技能測試)
試講主要考察應聘者的課堂教學能力、專業知識、綜合知識,其中部分需要技能測試的主要考察操作技能。試講的總分為100分,其中含技能測試的教師崗位,課堂教學能力和綜合知識考核占60%、操作技能測試占40%。試講總成績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考生憑身份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或面試。應聘人員未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試講或面試的,視作放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