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慶南岸區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應屆南岸籍公費師范生6人公告公告【招6人】
(三)考核總成績
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成績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面兩位小數。
(四)資格復審
考生請于2019年7月19日當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到重慶市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報到,報到時須提供當地大中專畢業生就業部門發給的就業報到證、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相應層次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套和《重慶市南岸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表》,接受資格復審,復審合格后予以擬聘公示。未按規定時間報到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資格復審與招聘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擬聘資格。
(五)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及要求另行通知。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并應履行違約責任。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等相關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不再組織二次復檢。若體檢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取消聘用資格,不予遞補。體檢費用由體檢者自行承擔。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南岸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若因考生資格條件復審、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不進行遞補,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嚴格審查人事檔案、誠信記錄,以及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等情況,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檔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準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虛假材料、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的處理。
(七)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rlsbj.cq.gov.cn)和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政府網(www.cqna.gov.cn)公告公示欄目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招聘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畢業時間、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單位及崗位等其他應公示事項。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提出擬聘用意見,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報各主管部門審核、南岸區人力資源與社會局審批。
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與社會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文件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其工資福利待遇按重慶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執行。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取消聘用資格。
按照免費師范生招生協議規定,自愿從事教育工作6年以上,未滿規定工作年限者,按市教委有關免費師范生協議規定處理;同時按照我區事業單位人員招聘規定,聘用人員在南岸區服務年限不低于5年,期間不得向區外流動,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人員提出流動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要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認真貫徹《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政策規定和回避制度,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南岸區人力社保局和南岸區教委負責解釋。
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問題和情況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該郵箱不接受簡歷)
南岸區人事考試服務中心:023-62986601
南岸區教委:023-62900046
原標題:南岸區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2019年應屆南岸籍公費師范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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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南岸區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應屆南岸籍公費師范生崗位設置一覽表.xlsx
2019年南岸區教育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應屆南岸籍公費師范生報名登記表.doc
文章來源:http://www.cqna.gov.cn/Item/89355.aspx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