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元江縣教育體育系統選調教師公告【招10人】
根據《元江縣教育局中共元江縣委機構編制辦公室元江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元江縣教育系統教師流動調配辦法(試行)》(元教聯發〔2016〕7號)精神,現將2019年面向縣外選調中小學教師公告如下。
一、 選調人數
根據縣委編辦下達的2019年教育體育系統補充工作人員編制使用計劃,2019年元江縣教育體育系統將從縣外選調中小學教師10人。
二、選調范圍
1. 夫妻分居,配偶一方在元江縣工作或生活且屬元江縣戶籍,符合選調條件的縣外在編在職教師;
2. 父母屬元江縣戶籍且在元江縣工作或生活居住,符合選調條件的縣外在編在職教師。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條件
1. 遵守憲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熱愛教育事業,師德師風良好;
4.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 國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教師資格證;
6. 年齡40周歲以下(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21日),
教齡3年及以上(2016年9月及以前參加工作);
7. 近三年履職考核為合格以上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 曾經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責任追究的;
2. 正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和責任追究的;
3. 其他不適宜參加選調的人員。
四、選調的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至2019年6月21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雙休日除外),過時不再受理材料;
2. 地點:縣教育體育局人事股;
3. 所需證件:
(1)2019年元江縣教育體育系統公開選調縣外中小學教師報名表(附件1);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畢業證書復印件;
(4)教師資格證復印件;
(5)專業技術資格證復印件;
(6)父母在元江工作(生活)的須提供父母的戶口薄,村委會(單位、社區)出具的父母與本人關系的證明;夫妻分居的須提供在元江一方的戶口薄、結婚證復印件;
(7)近三年的履職考核表,復印件經現所在單位審核后簽署“核查屬實”并加蓋單位公章;
(8)近三年來本人所獲得的教育教學類的獲獎證書,復印件經現所在單位審核后簽署“核查屬實”并加蓋單位公章;
(9)單位、當地教育體育局和人社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證明格式見附件2)。
上述材料中交復印件各1份進行資格初驗,合格者由元江縣教育體育局通知參加選調考試的時間、地點等。報名可委托他人進行。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