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局招聘教育人才公告【招10人】
四、其他規定
(一)洞頭區樂成寄宿中學崗位
1.聘用對象被聘用后,入區內公辦學校事業編制,安排在洞頭區樂成寄宿中學工作。
2.根據《溫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深化綜合改革促進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溫政發?2018?20號)第十六條精神,聘用到洞頭區樂成寄宿中學任教的,與洞頭區樂成寄宿中學簽訂聘用合同(服務期5年及以上),人事關系轉入區教育人事代理機構(區教職工調節中心),工資、福利以及“五險一金”等所有經濟待遇由洞頭區樂成寄宿中學承擔。
(二)中小學語文崗位
聘用人員入事業編制,聘用時,簽訂事業人員聘用合同,按全額事業身份人員進行管理。
(三)服務年限
聘用人員在洞頭區服務年限,按照《溫州市洞頭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離本區積分管理辦法》(洞委辦發〔2018〕49號)規定執行。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律不予聘用:
1.考試成績未達70分的;
2.在考試中作弊的。
(五)洞頭區行政區域內在編教師不在此次教育人才的招聘范圍。
咨詢電話:0577-63482326 13858831998
咨詢人:曾嬋嬋
原標題: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局關于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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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市洞頭區教育局
2019年6月18日
文章來源:http://www.dongtou.gov.cn/art/2019/6/18/art_1254377_34708506.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