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樂山市公務員考試公告(59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等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樂山市2019年下半年擬面向社會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工作人員(以下統稱公務員)5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時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官網www.sc.hrss.gov.cn“人事考試”專欄、樂山人事考試網www.lspta.com.cn發布):
一、招錄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錄對象
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和符合職位要求的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有關證書的,不予錄用或不予進入下一步考錄環節。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年齡在18--35周歲(即1983年9月18日至2001年9月18日期間出生),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可放寬到40周歲(即1978年9月18日以后出生);
4.報考深度貧困縣面向事業編制人員職位的考生,報名時須為試用期滿的事業編制人員;
5.具有良好的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報考者本人有效畢業證記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報職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兩欄分別相符);
8.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9.符合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人員;
4.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
5.現役軍人;
6.在讀的非2020年高校應屆畢業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且未畢業的人員,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報考);
7.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二、招錄單位、名額及職位條件
共招錄公務員59名。招錄單位、名額、職位條件等詳見《樂山市2019年下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采用網絡報名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9年9月18日至9月24日下午18:00,報名網站為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官網(http://www.sc.hrss.gov.cn)首頁“人事考試”專欄。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
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和“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職位。報考人員應使用有效期內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并且只能選擇1個部門(單位)中的1個職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
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近3個月內)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報考者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按《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
報考者請于2019年9月18日至25日下午1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審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它職位,并務必按網絡提示打印《2019年下半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2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
報考者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按照公告中公布的咨詢電話在工作時間內向相關單位咨詢。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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