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上海長寧區教育系統教師崗位招聘公告【招386人】
根據上海市人力資源與社會局《關于印發<上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滬人社專發[2009] 45號)和《長寧區教育系統教師公開招聘管理辦法》的精神,進一步充實師資隊伍,長寧教育均衡、卓越發展,長寧區教育局擬開展2020年教師崗位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總量
2020年長寧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計劃招聘教師約386名。
二、招聘對象
1、2020年應屆畢業生
2、本市在職及社會人員
三、招聘條件
(一) 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品行;
3、身心健康,儀表端莊;
4、滿足所學專業與任教學科相同或相近的要求;
5、符合招聘單位崗位說明書要求。
(二) 具體條件
1、應屆生
⑴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并獲相應學位證書,在校期間學習成績;幼教(保健)教師放寬為學前教育(保健)專業專科畢業,且本科在讀(國民教育學歷);
⑵大學英語四級425分及以上(任教英語學科須大學英語六級或專業英語四級及以上),所學專業為體育類、藝術類及幼教等專業畢業生,可放寬為提交學校開具的外語課程合格證明;
⑶一般學科須持有普通話證書二級乙等及以上,語文、幼教學科二級甲等及以上。
⑷文科類專業須通過全國或上海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理科類專業須通過全國或上海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所學專業為體育類、藝術類及幼教等專業畢業生,可放寬為提交學校開具的相關計算機課程合格證明;
⑸持有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有效期內);
⑹非上海生源應屆畢業生一般為“雙大學建設高校”、上海高校、中科院在滬各研究所等培養單位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如為清華大學、北京大學、部屬師范院校及在滬“大學建設高校”畢業或所學專業系為在滬“學科建設高校”(僅限基礎學科/專業或教育相關類學科/專業)的可放寬至本科及以上學歷。
⑺境外學歷須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
2、本市在職及社會人員
⑴年齡一般在35周歲以下,具有中學高級教師職務或博士學位者,及特殊學科、緊缺專業教師年齡可適當放寬。
⑵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幼教(保健)教師暫時放寬為學前教育(保健)專業專科畢業、且本科在讀(國民教育學歷)。
⑶持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⑷一般學科須持有普通話二級乙等及以上證書,語文、幼教學科二級甲等及以上證書。
四、招聘方法和流程
1、發布招聘信息。長寧區教師招聘信息通過長寧教育信息網(http://www.shcn.gov.cn/cnjy)發布。
2、用人單位資格審查。用人單位對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及材料真實性進行審查。
3、學校考核。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由用人單位安排試教及專業學科筆試。通過學校考核后,用人單位將擬招聘人員名單上報至區教育人才中心。
4、綜合能力測試。長寧區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組織學校上報的擬招聘人員參加市統一的綜合素質測試。
5、專家面試考核。長寧區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組建專家組對綜合能力測試合格人員進行學科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綜合業務素質等方面的面試考核。
6、心理素質測試、體檢。長寧區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組織面試通過人員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和體檢(二級甲等以上醫療機構)。
7、考察錄用和公示。長寧區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擬招聘人員的心理素質測試、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錄取人員,并在網上進行公示。
8、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五、招聘考核安排
2020年度教師崗位公開招聘工作計劃分四批進行,擬于2019年11月啟動,初步時間安排如下:
第一批:2019年12月至2019年1月;
第二批:2020年1月至2019年2月;
第三批:2020年3月至2019年4月;
第四批:2020年5月至2019年6月。
六、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52125850
聯系地址:虹古路377弄41號三樓
郵編:200336
本公告解釋權歸長寧區教育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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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寧區教育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2019年11月
原標題:2020年長寧區教育系統教師崗位招聘公告
文章來源:http://jszp.chneic.sh.cn/web/index.php?akm=message&aka=info&&a=2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