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太原市事業單位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按照《山西省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相關規定,現就太原市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時間、地點
5月19日—20日(8:30—12:00、14:30—17:30)。
資格復審地點及聯系電話見附件1。
二、對象
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如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資格復審。人數未達3倍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進入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見附件2。
三、需提供的材料
(一)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二)筆試準考證。
(三)境內高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及有效期內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有學位要求的,需提供報名所用學歷對應的學位證和《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生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研究生按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通過所學專業(研究方向)報考專業要求為二級學科崗位的,還需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所學專業(研究方向)證明及在校成績單。
留學回國人員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專業翻譯機構翻譯的中文版課程學習成績單;報考“應屆畢業生專門崗位”、尚未完成認證的,需書面承諾可在7月31日前取得《認證書》。
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人員按照“兩個同等對待”政策報考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或“應屆畢業生專門崗位”的,除提供本科學歷相關材料外,還需提供規培合格證。2025年規培合格人員尚未取得合格證的,需提供規培單位出具的證明(注明本科畢業時間、開始參加規培時間和規培合格時間等)。
技工院校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和相應職業(工種)的預備技師(技師)資格證。
(四)檔案由用人單位統一管理的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還需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檔案在人才市場、畢業院校等檔案管理機構存放的人員,需出具檔案存放證明。
(五)崗位有職稱或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要求的,需提供相關證件(證明或承諾)。
(六)崗位有“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要求的,需提供所在黨支部或上級黨委出具的黨組織關系證明(注明接收入黨、轉正時的黨支部名稱及時間)。
(七)崗位有戶籍要求的,需提供戶口簿(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
(八)報考“應屆畢業生專門崗位”或“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還需提供如下材料:
擇業期內的普通高校2023年和2024年畢業生,2023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學位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報考“應屆畢業生專門崗位”的,需提供《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4)。
普通高校2025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按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報考“應屆畢業生專門崗位”的,需提供當前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需下載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5),并按要求由“服務地”和“派出單位”審核蓋章。
高校畢業生退役士兵需提供退伍證,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還需下載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并由縣級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蓋章。
(九)資格審查部門(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屬證件類的驗原件留復印件,屬證明類的留原件。
四、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須由本人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二)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的,資格復審不合格。
(三)資格復審結束后,如資格復審合格人數不足招聘人數3倍, 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資格復審時間另行通知。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在招聘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崗位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太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5年5月8日
原標題:太原市202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文章來源:https://rsj.taiyuan.gov.cn/tzgg/20250508/30216719.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