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招聘資格復審公告
根據《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所屬事業單位202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等有關規定,現就資格復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對象
按照省人社廳公布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序,按3:1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員范圍,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名單詳見附件)。
二、時間和地點
(一)資格復審時間
5月12日上午9:00至11:30
(二)資格復審地點
1、報考省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的考生到太原市晉源區長風商務區諧園路廣鑫大廈8層803室進行資格復審。
2、報考省榮軍醫院的考生到太原市小店區榮軍南街11號省榮軍醫院行政樓2樓人事科進行資格復審。
3、報考省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的考生到太原市杏花嶺區新民二條3號4層410室進行資格復審。
三、資格復審要求
依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如最后一名人選成績出現并列,則一同進入復審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未領取畢業證和學位證的2025年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學位、所學專業、畢業時間證明)、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含港澳居民、臺灣同胞需提供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機關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和碩士階段課程學習成績單掃描件。
(3)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或者專業學位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崗位條件對于本科專業有要求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和學位證。
(4)招聘崗位要求為中國共產黨黨員(含預備黨員)的,須提供黨支部或上級黨委出具的黨組織關系證明。
(5)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應提供合格證書,暫未領取合格證書的,下載并填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服務地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項目人員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內填寫服務單位和縣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分別蓋章,“派出單位意見”欄中,山西高校畢業生由共青團山西省委蓋章,非山西高校畢業生需由本人畢業院校所在地的省級團委蓋章后,并由共青團山西省委加蓋印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委審核蓋章。“三支一扶”計劃項目,需在“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填寫由服務地縣級人社行政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在“派出單位意見”欄內需由市級人社部門同意報考意見并蓋章。
退役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照筆試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僅遞補一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應聘或者聘用資格。
四、其他事項
請考生務必保持通訊暢通,如有通訊方式變更請及時與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聯系。
咨詢電話:省軍隊離退休干部休養所 0351-6855520
省榮軍醫院 0351-7971369
省退役軍人服務中心 0351-5250780
監督電話: 0351-8300898
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
2025年5月8日
原標題:山西省退役軍人事務廳關于2025年度直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復審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tyjrt.shanxi.gov.cn/gk_1166/xxgkml/tzgg_1178/202505/t20250508_9829976.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