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海寧市農業經濟局、海寧市水利局行業(下屬)事業單位招聘8人公告
為加強基層農技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等5部門《關于組織全省基層事業單位集中開展公開招聘農林牧漁水利類專業技術人才工作的通知》(浙人社發〔2015〕53號)精神和《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有關規定,海寧市農業經濟局、海寧市水利局決定組織行業(下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農業、林業、水利類技術人員。有關單位招聘方案已經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和安排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市農經和水利行業(下屬)5家事業單位7個崗位計劃招聘農業、林業、水利技術人員共8人,均為專業技術崗位。
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計劃招聘人數及應聘資格條件詳見《海寧市農業經濟局、海寧市水利局行業(下屬)事業單位2015年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和條件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以上學歷2015年畢業生(不包含全省定向培養的基層農技人員);具有嘉興市常住戶口的各類高校歷年畢業生。
應聘人員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所需具體條件,且不得應聘按規定應當回避的崗位。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5年應屆畢業生不能直接應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應聘。
鑒于本次招聘的體檢和考核工作將參照現行浙江省公務員考錄相應環節工作的辦法進行,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或存在按《關于修訂〈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有關條款的通知》(浙人社發〔2014〕149號)第一條規定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應聘。
由于基層工作環境和條件所限,本人在適應基層工作的地方性語言、心理、體質等方面可能存在障礙的人員,務必慎重應聘。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審核
1.現場報名。時間:2015年6月6日8:30~17:00。應聘者到海寧市農業經濟局4樓會議室(海寧市長埭路228號)報名,報名時請提供報名表一份(見附件1,附近期同底一寸彩照兩張)、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2015年應屆畢業生提供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位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
應聘人員如委托他人參加報名,需提供委托書。受委托人需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應聘人員報名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報名。
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應聘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
報名期間,各單位、崗位實時報名人數情況不對外公布。
鑒于全省多地在同一時間組織相同崗位招聘,并參加由省里統一命題的筆試,每位應聘人員限報其中一個地方的一個崗位。
各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數一般應不低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對于低于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崗位,由招聘單位根據報名情況,提出核減招聘人數、取消招聘計劃或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繼續組織招聘的方案,經市農經局、水利局審核同意并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后,按核定方案實施。
(二)考試
考試將采用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滿分均為100分,綜合成績=筆試成績÷2+面試成績÷2(當綜合成績相同時,以筆試成績高者排位在前)。
1.筆試
時間:2015年6月27日,上午9:00-11:00。地點另行通知。
內容:基層農、林、水利等專業技術工作相關基礎性知識。
筆試科目:農業綜合知識;林業綜合知識;農業工程;水利工程。應聘人員參加對應其應聘崗位的科目筆試,對應關系見招聘計劃表。
筆試后,根據成績從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該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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