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臨汾市防雷減災管理中心招聘公告【招8人】
(三)考試
考試分筆試、面試。報名人數如果達不到崗位招聘人數3:1比例的由招聘領導組視情況研究核減招聘崗位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個別特殊專業或要求層次較高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批準可降低開考比例。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
擬聘用人員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1.筆試
(1) 命題和閱卷:由臨汾市氣象局委托專業機構組織實施。
(2)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總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考試時間為150分鐘。
(3) 筆試時間為2016年1月16日(具體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準考證于2016年1月13日-14日在臨汾市氣象局領取。
(4) 筆試內容:
《科目一》:內容包括政治理論、時事政治、法律常識、科技人文知識、公文寫作常識等;
《科目二》:內容包括氣象法律法規、氣象基礎知識、防雷專業知識等。
2.面試
面試由臨汾市氣象局制定實施方案,經招聘領導組核準后負責實施。
(1)面試對象的確定。筆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者,方可參加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崗位分別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1:3的,筆試成績及格者為參加面試對象。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命題由臨汾市氣象局委托有關專家組織進行。
(3)面試由臨汾市氣象局依據招聘崗位工作性質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
面試成績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擬聘資格。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崗位數,不能充分體現“競爭、擇優”原則的招聘崗位,擬聘人員的總成績不低于70分。
面試成績與筆試成績權重相加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筆試成績再出現并列,采取加試(面試)的辦法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
(四)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選。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標準的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自動放棄和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崗位將按照考試總成績依次遞補。
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經招聘單位同意后,在另一醫療機構組織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要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和擬聘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擬任崗位資格、工作態度、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等情況。并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臨汾人事考試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六、聘用與待遇
(一)公示期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報主管部門和臨汾市人社局審批后,用人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市人社部門辦理合同登記,確定人事關系。
(二)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受聘人員按國家規定享受臨汾市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待遇。
(四)所聘人員一律實行人事代理。
聯系電話:0357-2519532
監督電話:0357-2518816
原標題:臨汾市防雷減災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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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臨汾市防雷減災管理中心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xls
2.2015年度臨汾市防雷減災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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