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選調生考試公告【招267人】
六、體檢和考察
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各市委組織部負責組織,體檢執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疾靸热葜饕獮檎嗡刭|、道德品質、學習成績、工作情況、現實表現、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情況。考察需審查考生個人檔案,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再一次審查。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報考地區人選缺額的,從同地區同類別面試人員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只進行一次等額遞補。
七、公示和錄用
根據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各市委組織部將擬選調人員名單在山西人事考試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選調的,正式確定為選調生,由報考地區所在市的縣(市、區)委組織部與選調生簽訂就業協議;對反映有影響選調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選調名額取消。
選調生在所報考設區的市范圍內統一安排,由各市委組織部綜合考試考察、所學專業、職位需求和個人意愿等因素合理確定工作崗位,應屆高校畢業生一般分配到縣級機關或鄉鎮(街道)工作,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一般分配到鄉鎮(街道)工作。選調生到崗工作后,根據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如考生不服從分配,選調名額取消。
八、其他
1、考生應做到誠信報考,對進入考察及后續環節放棄的,以及接到正式確定為選調生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列入全國公務員考試誠信檔案。
2、1年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辦理公務員任職定級手續,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按同級后備干部管理,進行重點培養,條件成熟的可或破格使用。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經市委組織部審核,報山西省委組織部備案后,取消錄用。
3、安排到縣直黨政機關的應屆畢業生,試用期滿任職定級后,要安排到鄉鎮(街道)農村(社區)鍛煉2年,具體承擔基層組織建設的有關工作。
4、省、市機關補充工作人員時,從選調生中遴選。
5、選調生在山西的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含試用期)。在被招錄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6、選調生符合工作地有關人才引進條件的,可同時享受相應層次的人才獎勵政策或待遇。
本公告由山西省委組織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山西省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山西省委組織部 0351—4045255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選調生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中共山西省委組織部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
山西省公務員局
2016年1月25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