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天津醫科大學招聘公告【招15人】
為了推動天津醫科大學人事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范化,進一步規范的公開招聘工作,從根本上全校新進職工的整體素質,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津人社局發[2011]10號)的相關要求,結合天津醫科大學的人員需求實際情況,制定2016年公開招聘實施辦法。
一、招聘單位基本情況
二、招聘崗位及數量
(一)招聘崗位名稱及數量:
天津醫科大本部共計招聘專業技術人員15人,均為專任教師崗位。
(二)招聘崗位相關要求詳見招聘計劃附表。
三 、招聘人員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外省市戶籍應聘人員需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6.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 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人員;
3.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4. 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5. 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6. 現役軍人;
7. 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8.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