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浙江海鹽縣張樂平紀念館招聘崗位合同工公告【招1人】
張樂平紀念館因工作需要,經縣有關部門同意,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講解員1名。具體事項如下:
一、報名時間、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7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
2.報名地點:張樂平紀念館2樓辦公室(文昌東路10號)
二、招聘崗位及資格條件
1.招聘崗位:張樂平紀念館講解員(編制外崗位合同工)
2.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紀念館事業,有較強的工作責任心,作風正派;
(2)普通話標準,聲音洪亮,口齒清晰,記憶力好;
(3)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
(4)大專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1日后出生)。
三、招聘辦法
1.報名材料。報名時應提交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有普通話等級證書、外語等級證書或其它獲獎證書的可一并提交。同時提供近期一寸照片兩張,并填寫《張樂平紀念館公開招聘崗位合同工報名表》1份。
2.資格審核。招聘單位負責對考生所提供材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審核后將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通知考生本人。招聘計劃數與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比例不足1:3,則取消此次招聘。
3.考試采用技能面試的辦法進行。面試滿分為100分,從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核人選,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4.體檢、考察合格后,擬錄用人員名單在海鹽人事人才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辦理錄用手續。
5.錄用對象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報到手續,逾期不報到者,視作自動放棄。錄用后按照《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勞動合同,按有關規定約定試用期,并交納五險一金。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
6.待遇。按縣有關編外人員待遇標準執行。
7.咨詢電話:0573-86037085
原標題:張樂平紀念館公開招聘崗位合同工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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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樂平紀念館
2016年7月20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