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湖北仙桃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15人】
根據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相關規定,結合我市社會事業發展需要和事業單位人員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擬定4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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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備崗位所需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其他條件。
關于報考相關截止時間:年齡和工作經歷截止日期為2018年4月3日(如崗位年齡要求為30周歲及以下,則報考該崗位考生的出生年月日應為1988年4月3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類推)。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招聘:
1、曾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和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
三、報名形式及要求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
1、報名時間:2018年4月3日至4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17:30(節假日除外)。
2、報名方式:現場報名。報考人員需攜帶打印錄入好的《報名登記表》,本人簽名的《誠信承諾書》,畢業證、第二代身份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3張,在規定時間內到招聘單位指定的報名地點辦理報名及資格審查手續。如考生報名資格實際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填寫信息錯誤或弄虛作假,由此產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各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審查合格者收取筆試考試報名費50元。
屬于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的考生除應提供上述材料外,還需提供單位同意應聘證明。
3、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中,每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其中“報考崗位所需專業”依據教育部2015年頒布的普通高等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關于印發〈普通高等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普通高等本科專業設置管理規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號)和1997年頒布的《授予博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及其《新目錄有關學科與原目錄學科的對應關系表》(教部學位辦〔2011〕25號)進行設置。報名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或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負責解釋。考生對報考條件若有疑問,可撥打招聘單位電話咨詢。
4、本次招聘考試的成績查詢、面試通知均通過仙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http://www.xt12333.com)發布,請各位考生注意查看。
(二)報名地點、聯系人和聯系電話:
1、仙桃市廣播電視臺:仙桃市廣播電視臺政工科(仙桃市仙桃大道中段47號,廣播電視中心六樓604室)
聯 系 人:余利群
聯系電話:0728-8206631
2、仙桃日報社:仙桃日報社辦公室(仙桃市漢江路77號)
聯 系 人:鄭 恒
聯系電話:0728-3319401
3、仙桃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仙桃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二樓人事部
聯系人:李險峰
聯系電話:13997995959
三、筆試
筆試時間:具體考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人員必須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考點、考場和時間參加筆試。
1、為考試達到競爭擇優之目的,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須形成1:3的競爭比例進行筆試開考。對報名人數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招聘崗位,可在形成競爭比例的情況下進行筆試開考,并按競爭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計劃招聘1人的,如未形成競爭比例取消該招聘計劃。
2、筆試考試內容為主要考核招聘崗位所必需的公共知識、專業知識、業務素質,筆試卷面分為100分。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責任編輯:李明)